针对全国人大「3·11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决定+修法」形式自上而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为香港选举民主及管治体系打造「爱国者治港」的稳固制度根基,为此轮制度改革的主旨。新选举制度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内在调整和充实,是「一国」在该体系权威与理性的制度化展现。
香港危局迫使中央直接出手
田飞龙认为,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的体系性视角,遵循「一国两制」制度原理,准确判断和负责任地建构适合国家利益与香港实际的新选举制度,将带来香港民主基础的修复与巩固。
长期以来,对香港民主是什么以及如何展开,香港社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路线。2014年非法「占中」时,反对派提出缺乏法律依据且无视国家安全的「真普选」,外部势力更是「假定」香港为独立政治实体而横加干预和误导,煽动市民和学生展开激烈抗争;2015年反对派「捆绑否决」,推进了香港的激进社会运动和选举民主的体制内夺权,普选政改闯关失败,香港民众追求民主的信心受挫;2019年上演反修例闹剧,并催生了作为副产品的「黑暴区议会」;2020年反对派采取「夺权三部曲」和「真揽炒十步」,利用街头暴力的撕裂和威胁后果,推动最终的体制内夺权。这些破坏「一国两制」底线与特区宪制秩序的行为持续破坏了香港民主基础,破坏了「爱国者治港」的共识与边界,破坏了他们宣誓效忠的特区与基本法所根植的宪制秩序,破坏了香港每一个居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团结条件。
田飞龙指,面对如此危局,尤其是香港自治能力无法自救的实际情况,唯有中央直接出手拨乱反正,香港民主秩序才能回到正轨。
新选举制度至少有五大意义
田飞龙强调,新选举制度着力重塑香港民主秩序,巩固民主基础。这绝不是反对派及外部势力所歪曲的「民主倒退」,而是民主巩固行为,可为香港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国家前提和安全条件,同时也开阔了香港民主的发展空间及立足自身实际的特色方向。
他指,新选举制度对香港民主基础的修复、巩固乃至创新性意义在于:其一,凸显「一国」在香港选制改革中的主导权与决定权,以「一国」的正当宪制权威为「两制」尤其是香港民主查漏补缺,制度赋能;其二,以「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贯穿始终,爱国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香港民主政治游戏有望在爱国者范畴内健康、理性展开;其三,以「爱国者」为底线标准,香港政治生态及其竞争规则将摆脱基于抽象与对立性立场的「过度政治化消耗」,进入以品格和能力为中心的「贤能爱国者」竞争阶段,贤能者上,非贤能者下,中央强化监督问责,市民提升期待和批评,共同塑造香港强有力的管治体系以解决深层次经济民生和社会正义问题;其四,新选举法例的资格审查及「爱国者」规范标准的全流程制度化,有助于全体系核对总和排除本土极端势力,并清理外部势力的政治代理人,使香港的管治权真正回到爱国爱港者手中,香港的自治回到「一国两制」的严格制度范畴;其五,通过在「一国两制」范畴内实施新选举法,促进「一国」与「两制」更加紧密的法理与制度交融,香港民主文化与民主制度将获得真正的个性和生命形态,既不同于西方民主,也不同于内地社会主义民主,而是具有香港特色、沟通整合东西方民主理念和制度元素并通过国家与香港市民双重检验的优质民主体系,这一新形态对于西方民主的反思调整及国家民主的探索进步具有独特的实验意义和前沿化功能。
田飞龙表示,香港新选举法例是国家法治成熟和民主制度自信的产物,是「一国两制」在新时代的丰富发展,是香港民主的理性检讨、规范更新与基础巩固。